what?...nothing!
Friday, March 23, 2007
悶
水花濺起的時候,我們總要驚呼歡叫。那也不過是瞬間。一眨眼。
有什麼了不起?--閃失呀!--濺得你一身。
2 comments:
lilith♥
said...
雖然沒有絕對的意思去演唱會,我也打算去周邊看看——看看也好。
看見評論了?說明Blogspot正常了。
4/15/2007 11:50 am
陳驊
said...
去周邊看看真的很不錯的喲!還是可以感受到那種氛圍!
4/18/2007 2:58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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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
丹還會看這裡嗎?
好‧過年
突然覺得過年比過日子還沒有新意。(腦中出現小出惠介,頂著暴炸頭穿著鮮黃鮮綠在走廊上奔跑。)
呵呵
這裡較好
天哪!
如果有一天我瘋了,我希望得到的不是同情,而是 理解 。自從有了這個想法以後,在路上看到瘋顛者,就不再感到害怕。有啦,前幾天碰到一個,還是不自覺得地閃了一下。 上帝要毀滅一個人,必先使其瘋狂--繼精神催殘之後,連髮膚也來欺侮! 非要重力加速度不可?
2 comments:
雖然沒有絕對的意思去演唱會,我也打算去周邊看看——看看也好。
看見評論了?說明Blogspot正常了。
去周邊看看真的很不錯的喲!還是可以感受到那種氛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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