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December 21, 2007

今天早上挨了一大巴掌

這是第二次了。

繼上回,二十幾歲時一個迎面而來的醉漢在我臉上打了一巴掌,那是一個夜晚,挨了一巴掌後才發現這個人走路歪歪斜斜,應該?是喝醉了。這回,也就是這個”幸運”的早晨,一個男子騎著單車從我身後經過(這是不能行車的);我剛下公車,好多人都剛下車,趕著上班,每個人都行色匆匆,我也是。但是突然地,我的左腦袋被重重一擊,痛;誰,路上驚見熟人也不用這麼猛力的敲我吧,不用等我轉頭,一輛腳踏車很快速的已經越過我並且回頭望著我。這中年男子膚色黝蓄著二撇鬍子,是東南亞人。嘿,我累世的冤親債主連東南亞也有!不知他的手會不會痛,不知他會不會覺得找錯人打了--這顆太硬了--,不知他會不會不滿意我的長像我的表情反應?衰!今天該去買張彩券:也許會有心靈創傷補償金;幸運!今天該去買張彩券:不是被磚塊砸到,不是被人用愛滋針頭扎到...。事情就跟所有巧合一樣,已經穿好鞋子準備出門了,覺得時間反正還早,不如蒸個饅頭來吃好了。

『耶穌說:如果有人打你左臉, 連右臉也給他打。』我會把他的右手砍掉,並且連左手也砍了。

2 comments:

lilith♥ said...

应该把两只脚也砍了!他们是同一人。

陳驊 said...

謝謝提醒!一定!

丹還會看這裡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