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23, 2007

水花濺起的時候,我們總要驚呼歡叫。那也不過是瞬間。一眨眼。
有什麼了不起?--閃失呀!--濺得你一身。

2 comments:

lilith♥ said...

雖然沒有絕對的意思去演唱會,我也打算去周邊看看——看看也好。

看見評論了?說明Blogspot正常了。

陳驊 said...

去周邊看看真的很不錯的喲!還是可以感受到那種氛圍!

丹還會看這裡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