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01, 2009

一定要這樣嗎(非如此不可)






為筆電做件衣服吧。(人類一思索,上帝就發笑)

喝了一口番茄湯換來的喲~。其實啊,是因為家裡的桌上型電腦也不能連線;不不能連線的電腦毫無用處(現在是連開機也不行了)。好吧,讓筆電也偶爾坐坐公車,可是衣服太過一般,太重了;我這小小老老的身軀。
蕃茄紅了,我的臉也綠了。花了不下二十天,一天至少有五小時以上(包括思考);織織想想,每天熬到三更半夜,為的是要讓”她”背得動”他”,還想早日見到她。




偏偏,我更偏愛低彩度。來個M號好了。高貴又真的很貴的的華麗包誕生了,啊,不得不這麼說,因為雖然是M,但花的心血比筆電要更加上好幾倍。

(太過份了,又想要S號)///@_@\\\...


啊,幫幫忙吧”妳”,70分是不能抵學分地,要75upup,就押在這學期--哦,賣嘎。開學第二堂分組了,90↑人當組長(92)。



*現在大腿上放著藝術史,卻在爬這篇文,真是『一把心酸累,滿紙荒唐言”』

3 comments:

lilith♥ said...

聼Russell Watson的La Califfa,看Shuhua織的包,催淚。我大愛第二只。這些包全有你的風格哦,厚重沉穩的低調,偶爾亮色。

請她快快承載他。

陳驊 said...

大包好用,夠大,筆電重2.2公斤(電源線另算),所以包就輕快明亮

第二只,嘿,得意之作,邊織邊設計

第三只...

異想 said...

哇~ 沒想到你這這這麼的....多才多藝
小妹真是太佩服了 看到你這麼多的作品
恭喜你終於脫離了水昆一族 嘻嘻嘻~~~
你的包很好看,我喜歡 ^ ^

丹還會看這裡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