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November 03, 2006

妥恊

算了,給她吧!

拿出通知單時,心裡想著:告訴她忘了帶,下次再辦。儘管遲疑猶豫,腦子跟手還是不願配合。交出舊身分證剎那心還是揪了一下,像是--驚到。啊!為什麼會這樣啊?有什麼好執著的,不過就一張驗名正身的身分證罷了?就為那照片中人?實在是不能相信一張美美的照片換成......

現在還在懊悔為何沒有堅定一點。更後悔早時拍了不好沒有再多照一張!就是懶,又是『懶』。一個害字。

打從知道要換新證,心裡就產生一種無比的抗拒,我不換,絕對不要!我喜歡四年前丟失身分證時為補辦所拍的那張照片。那像現在這張啊!!嘔。。。

一直嚷嚷著說,就當通緝犯,不換。哪兒也不去,要用到證件的都不。七月時,里長廣播請民眾逕自到里民服務處換發時,我硬著頭皮說身分證不見了--心裡早存著留起來當紀念也好的想法。她(他)們用著懷疑的眼神看我,我也拿出了早預備好的證明:護照(竟然過期了)、戶口名簿......。當然,沒有換成。連我自己也不能相信這麼充分的不在場證明。

昨晚,一路上還在想著要不要拖到年底再說,走著想著,上了樓梯(才二樓)。哼,無用的人,還不是乖乖的,連吭一聲也沒有(我的個性多少會說些抱怨的話),打擊太大了。

看著新身分證,樣式真差,照片更不用說了。看起來很廉價,一文不值!真是無語。

為什麼要去在乎這小小的,比一張信用卡還小還不值錢的身分證?還不就是那不能接受自己年華老去所產生的無以名狀的落寞情緒,為此而困!

還在想那張舊身分證。。。應該執意到底的,總有方法留下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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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還會看這裡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