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September 02, 2006

燎原之火

氣死我了,氣死我了

我火冒三丈四丈五丈六丈七丈八丈..

恨不得一把火燒了這該死的『無理(禮)』。--他們說,你知道她就是這樣的個性,沒關係的,不要跟她計較。

我沒讓她?我讓她N年了,我沒忍她?我忍她N年了。

她的個性?她的個性我比你們還了,她是州官嘛,她可以放火,百姓不能點燈。

好,我明白,不點燈了,我直接放火!!

6 comments:

lilith♥ said...

跟尼采一样好了,用爱情焚烧文字

陳驊 said...

我昨天有去你的部落留言你知嗎?不是原先那個!昨天好像留不上去?

lilith♥ said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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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驊 said...

乖乖,我信箱裡的字不能看,還有,我是留在你的意見裡,ayumiliar@hotmail.com你的信箱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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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lith♥ said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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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驊 said...

是很奇怪,我第一次留就可以,真是!
我剛回覆你時也出現了怪象,被這部落打敗了。

丹還會看這裡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