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26, 2006

天哪!

如果有一天我瘋了,我希望得到的不是同情,而是理解。自從有了這個想法以後,在路上看到瘋顛者,就不再感到害怕。有啦,前幾天碰到一個,還是不自覺得地閃了一下。

上帝要毀滅一個人,必先使其瘋狂--繼精神催殘之後,連髮膚也來欺侮!
非要重力加速度不可?

5 comments:

lilith♥ said...

应该很难做到才对。

会感到怜悯,也许是天性善良,有时是内心谴责不安的伪善。

长今:“身为医生,应不应该救仇人?”

陳驊 said...

的確是很難,相當難,所以即便是理解也無用,所以還是閃了。只是,我現在更能用另一種態度來看待。
說的好,有時我覺得同情跟偽善幾乎很難分辨。我用於質疑自己。

大長今這部戲我非常喜歡!還興起了學中醫的念頭。不過,我的專長:三分鐘熱度。

如果,把仇人的臉蓋住--救!哈哈。免得面目可憎。前日寫了一文,打蚊子,跟偽善也相去不遠!因作了其他用途,侍機貼上。

lilith♥ said...

以我的个性我绝对会杀了那个人。即使现在一直在自省,仍然无法释怀“如果你杀了他,那你也不是和他一样了”的道理。我不认真理和人性,有时不就是因为那些人说“保持自己人格高尚,才不会和他沦为同类”的话语,因此小心翼翼。好像同样是复仇,李英爱在《亲切的金子》就显得特别狰狞。

陳驊 said...

哈,你記不記得<清理門戶>?我覺得自己的在表現上是可欺的?這些人因著我對她們的好不知珍惜還很不客氣的索求。給其方便卻被當成了隨便!
就是因著:『“保持自己人格高尚,才不会和他沦为同类”的话语,因此小心翼翼。』
可能跟本性有關(對己自生氣了,冒火中加惱怒狀)!所謂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。只要不犯著我即ok。<遼原之火>那人惹火我n次,我所能做出的復仇--不同她說話。我也想踩回去,但到目前為止尚未,也許再有欺壓之事,我反彈會更大!

那要不要把仇人救活了,再親手殺了,會更痛快些?我愈來愈相信荀子的人性本惡了!
卡夫卡在<決定>一文提到:『用動物的眼睛去看人,就不會那麼生氣。』我現在倒是想將自己變成動物--不但不會生氣還可氣人--算是最無人性的報復了。但,不禁還是要為狗說句話:有時我覺得人比狗還不如!!

lilith♥ said...

我怎麽覺得妳的工作環境里的女人們是典型的三姑六婆?我開始手癢幷且頭腦里浮現一幕幕精彩絕倫的畫面……女人嘛,不過是有點可憐又作勢罷了。

這個辦法極好,有點“遲早要解决的,只是時間問題”的味道。有機會試一下……

丹還會看這裡嗎?